小的時候,歷史老師常常告訴我們,這個世界有很多戰爭,1900年八國聯軍侵略中國,或者二次大戰時德國的希特拉殺害猶太人等等的史例。
那時的我常想,被侵占的國家人民生活多災多難,有人要離開家園,又有「惠安婦」的問題,還有生命會被他人在迅間殺害。殺人的人是如此合理地把他人的頭割下,在那麼大型的戰爭裡,個人的反抗是顯得那麼無力。那時我不能理解,個人的生命為什麼在戰爭裡顯得那麼的不重要?一切法律都是多餘的,勞役他人是合理的。儘管老師常常叫我們要守法,我不明白在另一個環境下,人的生命又不值得珍惜了。我還天真地問「別的國家為甚麼不幫助被侵害的國家,任由它在另一個國家內弄得荼炭生靈?」生活在太平社會的他們沒有同情心的嗎?看見他人被殺,為什麼無動於衷?生命很重要?也不見得。
稍至我年歲大一點了,我常常在電視裡看見以美國為首在阿富汗、伊拉克發動戰爭。戰火在當地切切實實地在我面前呈現,有時是火戰砲的轟炸,機槍掃射,還有一車一車的人在大貨車裡運送到臨近的國家。我想戰爭不也一樣在我的面前嗎?聽見一大堆的死亡數字,看見他們流血,屋子被大砲打得稀爛,我又能為他們做些甚麼?
窩在電視機前,看見他們的慘況時,我的心也難過。但難過了一段短時間後,遠方的戰爭又拋諸腦後了。確實的原因是它於我實在很遠,我只能看到它的發生,其餘的什麼也做不了。去抗爭嗎?遊行?管用嗎?籍口是,戰爭和我不相關,我的關心和它的發生沒多大的關係。可他們的悽慘留在我心裡了。生活在城市里,瑣瑣碎碎的事太多,要我們關心的事接踵而來,身邊的事都應接不暇,我忘記了遠方的戰爭了。
可是,每當我在安逸的時候,我想到了遠方的他們受著戰火的煎熬。我的安逸像是很奢侈,有愧於他們似的。
為什麼眼看他們備受戰火的摧殘但不伸出手?為什麼看著他們在受苦,但我卻可以享受安逸?要我怎麼回答?我太渺小,不能停止國家之間的大事嗎?藉口太多,但我不想寫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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